第一次申辦居留證
★應備文件:
1、入境居留申請書 1份。
2、2吋大頭照電子檔 1份 (白底彩色脫帽)。
3、香港或澳門居民身分確認書 1份。
4、香港或澳門永久居民身份證正本、正反面影本 1份 (正本驗畢退還)。
5、有效護照正本、影本1份 (正本驗畢退還,有效期限至少六個月以上)。
6、單次入出境許可證正本(*須為居留簽證Resident Visa,不受理停留簽證Visitor Visa或他類簽證)。
7、滿20歲者須附最近五年內香港或澳門警察紀錄證明書(又稱良民證),3個月內有效且需經駐外館驗證,但未滿20歲者免附(20歲之認定以當年9月1日為基準)。
8、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正本(依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公告之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,3個月內有效)。
9、海聯分發書或教育部核准自招港澳學生之大學核准入學函正本、影本1份(正本驗畢退還)。
10、在學證明(至註冊組申請) 或註冊繳費單正本、影本1份。
11、住宿繳費單或校外租賃契約正本、影本1份。
12、委託書:委託他人代理申請者,應附委託書,並於代申請人簽章處,親筆簽名或蓋章。
13、證照費: 「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」新臺幣2600元(3年效期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