★應備文件:
2、2吋大頭照2張 (白底彩色脫帽)。
3、香港或澳門永久居民身份證正本、正反面影本 1份 (正本驗畢退還)。
4、有效護照正本、影本1份 (正本驗畢退還,有效期限至少六個月以上)。
5、遺失居留證申明書(學校公文)1份。
6、在學證明(至註冊組申請) 或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(須蓋當學期註冊章)。
7、遺失居留證具結書(至移民署填寫)。
8、委託書:委託他人代理申請者,應附委託書,並於代申請人簽章處,親筆簽名或蓋章。(若委託本處辦理的話須填寫此文件)
9、證照費: 「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」新臺幣26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