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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遺失、逾期或毀損

請先備妥以下五項文件尋求海基會協助

1.陳情書(請註明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大陸戶籍地址、大陸身分證編號、最近來臺年月日、在臺地址及電話、陳請協助返鄉原因)。
2.遺失大陸通行證報案證明、逾期證照或出生證明影本。
3.大陸身分證或長住戶口卡影本。
4.我方核發之來臺許可證或居留證影本。
5.十五天後返大陸機位或船位電腦訂位紀錄(請旅行社、航空公司或船公司列打)。
 

備妥以上資料後,洽請海基會文教處(電話:02-21757039)協助返回大陸。

地址: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536號(捷運文湖線大直站3號出口)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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