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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學金

身分別

申請獎學金

申請窗口

申請時間

陸生

大陸地區學生獎助學金辦法

兩岸交流暨僑生服務中心

分機: 2407

申請資格:新生入學第一年

第一學期請於10月31日前申請

第二學期請於3月31日前申請

港澳生、僑生

優秀僑生獎助學金辦法

兩岸交流暨僑生服務中心

分機: 2406

申請資格:新生入學第一年

第一學期請於10月31日前申請

第二學期請於3月31日前申請

頂尖僑生入學獎學金

兩岸交流暨僑生服務中心

分機: 2406

申請人之在校學業總平均成績以88分為低標,或在全班百分之五內,且操行總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

傑出僑生入學獎學金

兩岸交流暨僑生服務中心

分機: 2406

申請人之在校學業總平均成績以85分為低標,或在全班百分之十內,且操行總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

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

請洽學務處生輔組

每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開學後1個月內,填具申請表並檢附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單及相關文件,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

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

請洽學務處生輔組

每學年度9月30日前檢附

1、清寒證明

2、前一學年成績單

向本校學務處生輔組提出申請